已抵扣的发票销售方可以开红字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等情况可以开红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