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邻居家的狗吃掉后才知道它价值88万?他该照价赔偿吗?

近日在网易云平台一位法考专家讲了这样一个事例,假如一个人非常讨厌邻居家的一条狗,而且把他那只狗杀掉并且吃掉了,请问构不构成盗窃罪?据专家说,首先这个人只知道它是一条狗,并不知道这只狗的价钱是多少,而一般狗的价值是看我们一般人的评价。市面上的狗一般在一两千块钱左右,而这个人杀掉了这条狗,所以金额超过1000属于盗窃罪,这个人会被法律判刑。这个视频就像《法律讲堂》一样给我们讲授法律知识。就事实而言如果一个人真的吃掉了一条88万元的狗,我认为应该赔偿金额。首先你吃掉了邻居家的狗这就属于偷窃,而狗的价钱在一般人眼里都是上千块钱,这个人吃掉了狗,所以这就构成了盗取财产罪,但是法律只会从偷窃的角度判罪。损坏他人的财务理应按照原价赔偿,况且这是一个生命,无论它怎样对你,你都不应该杀死它并且吃掉它。而且我认为赔偿88万元都是少的,还应该赔偿主人的精神损失费。毕竟狗狗和主人生活一起多年都有了感情,就像是亲人一样。假如你的亲人被别人杀死了,他赔你一定的钱那么你会要吗?金钱买不来亲情买不来友情,对于这种人一定要严加审判,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城市里很多人家都养着宠物狗,人们和狗狗相依为伴,它们就是人们的精神寄托。所以说对于这些手段残忍的坏人一定要重判,狗狗也是一条生命,怎么可以这么忍心吃掉它,我们要做一个爱护动物的良好公民。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大家有什么不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