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对于皇帝的诏令拖延不执行构成什么罪
汉代对于皇帝的诏令拖延不执行构成格诏令罪。
废格,即搁置不实施,指官吏不执行而且阻碍皇帝的诏令,视为侵犯皇权的犯罪行为。汉律规定,搁置皇帝诏令,拒不执行者,在闹市处死,暴尸三日。
诏令是皇帝权力的体现,为了保证皇权的至高无上,汉王朝以法律强制为后盾,强迫臣民无条件的执行诏令。
汉代法律法规: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质乃外儒内法,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