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并非所有未成年人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
1、《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或者在开庭前通过移送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材料等方式,协助人民法院进行法庭教育工作。
2、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对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规定了适用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扩展资料:
未成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也应当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法院才可适用简易程序。
被告人必须清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后果及在简易程序中权利义务。
开庭审理之前,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应明确表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表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作为一种程序意义的法律行为,只能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即被告人必须明确表示同意适用。
同时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但被告人明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未成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也应当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法院才可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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