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受到侵害的诉讼时效
法律主观:
一、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法不保护坐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但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判断继承人的情况以被继承人死时为准。
3、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有人所有。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有财产。对家庭***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继承与分家析产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婚姻家庭纠纷中就列有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给付之诉,是对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分割、析产出来。析产纠纷是在***同***有关系中因财产的分割、分配和无权处分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其本质是***有权的分割纠纷和所有权的侵权纠纷。分家析产是由于家庭成员家庭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能够再在一起生活,而要求分割家庭***有财产。人的死亡仅是引发分家析产的法律事实之一。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继承纠纷是一种确认之诉,往往是有无继承权、遗嘱的效力或继承的份额的确认所产生的纠纷。分家析产纠纷与继承纠纷在诉讼时效上的差别。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内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各继承人都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诉争的房屋应属各继承人***同***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之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继承与分家析产发生时间不同。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