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司法局的人闯入民宅可以告他吗?
1,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上面有两个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3,显然闯入民宅的那个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楼上的哪个人说什么擅闯民宅罪,我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他学的是哪个国家的刑法,呵呵,反正,我学习了这么多年法律还没听说过,看的电影太多了吧,呵呵,罪名是不能改动任何一个字的.没学习法律的人显然不知道刑法罪名的全称.呵呵,不能怪他的,呵呵呵呵
4,还有这个人的行为构成两个罪名,属于法条竞合或数罪.他冒充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这个罪的罪名是:招摇撞骗罪.而且,他冒充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属于从重情节,可以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6,主要要看他的行为是否有社会危害性,如果他只是吓一吓你随口说一说自己是司法局的,没有对你构成实质性的侵害,那么,他的行为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不构成后面的招摇撞骗罪.一般进行刑事管制或拘役几个月.
7,如果他拿出伪造的司法局的证件等,让人感觉他就是真的司法人员,那么,他就构成数罪,从一重罪.(法理上属于牵连犯,就是说他冒充司法人员是为了侵入你的住宅,具有牵连性,虽然构成数个罪名但是以重罪来定罪,量刑的时候考虑从重处理)
8,从重的概念就是:比如法定刑区间是3到10年,从轻属于3到5年,从重是8到10年,差别很大.
9,报案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不要纵容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的同级检察机关投诉,如果仍然不作为,可以到当地法院立案庭直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