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司法考试卷3第9题抵押权的生效问题

根据《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此题现在没有正确答案,四个选项均正确。对于C选项,就是所谓的物债二分原则,也就是区分原则,就是区分原则抵押权时一个物权,抵押合同是一个债权,抵押权的确是登记生效,所以丙不享有抵押权,但是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物权法15条。 还没说完呢。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经过抵押权人乙的同意,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