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安排区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值班接待工作;对需要区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进行协调联络;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络;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有关事务工作;承办各级党委、政府来文来电;承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文电的制发;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资料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研究室
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区政府关系全局的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的起草;负责《张店政研》的编辑工作;为区长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完成区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信息中心
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区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工作;负责编辑《张店政务信息》、《政务要情》;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新闻报导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区政府有关行政单位经费预算和经费开支;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国有资产管理。
(五)车管科
负责办公室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保证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机关工作用车。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审查、修改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全区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研及区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考核行政执法情况,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发放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格管理、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编制总额39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工勤人员编制12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16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