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护照

申请人的护照自出发日起必须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总领馆)目前不收已过期的旧护照

二、照片

本人近六个月内拍摄的4.5cm x 4.5cm白底彩证件照2张

三、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户口簿(整本,除空白页之外每一页都要)复印件

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本人页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结婚证证明复印件

已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全本,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六、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及(财务章),如申请人本人是法人代表,需企业人事负责人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且同行人不可以相互签名。

如贵公司没有抬头信纸,需自行添加打印抬头。

六、经济能力证明

团队签:

如果能提供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年薪五万的在职证明,那么选择以下一种提供即可

A.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5万

B. 车产证复印件

C. 房产证复印件

个签(个人旅游签证):

如果能提供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年薪十万的在职证明,那么选择以下一种提供即可

A. 既往12个月的的银行流水单原件(加盖银行公章),要求正常收入12月进帐大于10万。

B. 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原件,要求年纳税须在三千元人民币以上(注:必须是本人正常工作收入纳税,出租房屋、底商等名目的纳税不可)。

七、关系证明

日本签证需要出具经济能力证明,可以是本人或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配偶、岳父母、女婿、公婆、媳妇名下的。

如是提交他人名下的,须同时提交两人的关系证明:可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盖有红章的关系证明原件,如间接证明其关系,只要关系证明材料齐全也可接收。

八、同行人材料

如有同行人持日本免签护照或自备签证,请提供同行人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九、赴日签证申请表:

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2张纸上;(2015年12月21日开始,当天送进使馆的所有日本签证资料,必须使用使馆发布的新签证申请表(新版签证表、填写模板以及填写说明,具体如何操作请参考)

2、用黑色水笔按照样本手写填写,在日担保人和在日邀请人无需填写,无需粘贴照片;

3、 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十、出行证明:

需一并提供赴日全程机票或者全程船票预订记录和全程酒店预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