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联络员怎么填写
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填写设立登记联络员信息的步骤如下:
1. 首先在《营业执照申请表》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 在设立登记联络员信息的栏目中填写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
3.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联络员的职务,可以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4. 在填写联络员信息时,需要注意填写准确、完整的联系方式,以便工商部门在需要联系企业时能够及时沟通。
5. 提交申请后,工商部门会对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就会颁发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设立登记联络员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企业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联系信息和资料,并及时更新企业的登记信息。如果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记机关发布。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