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自由权?我国现代法律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如何保障这些权利?

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基本权利。

包括:?

1、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通信自由;属于自由权

关于如何维护自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

(1)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刑法还对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这些非法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惩处,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应当在被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在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第112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这些程序上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的保护。

2.宗教信仰:

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歧视性内容。

1994年1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同年2月,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中国,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这与联合国人权文书和公约的有关内容是一致的。

国家在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同时,要坚决打击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活动,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

3.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

,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

命的产物。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

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

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

版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同样重视言论自由,我国建

国以来的历部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写入宪法之

中。

3.言论自由人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

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

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护个人不受诽谤或者对权利的其他分割;

2)维护社会道德水准的需要;

3)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4)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

1)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2)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4.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

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宪法学

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1)预防制是事前限制,即所有的演说、出版等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

行为在表达以前要受一定的国家机关的干预和审查,前者只有通

过后者的审查才能实现其表达言论的意愿。

2)追惩制是事后限制,即所有的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的审查,都事

先被假定为可以行使,只有在表达言论后构成违法的才依法定程

序予以制裁的制度。英国、美国等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

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