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关于法律的相声、小品和朗诵(3者都要有)?200分

小品

场景一:

同学A:呼,终于逃出来了!

同学B:就是呀,老师竟然花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讲完了世界是变化发展的!也就是说,我们要少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了……

同学A:要是老板能踩着七色云彩来接我们就好了!

同学B: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嘛!快走了啦!

场景二: 两同学要溜进网吧,被老板揪住

老板:两位同学……

同学A&B:干嘛?

老板:没什么,你们有身份证吗?如果你们有,就得拿出来给我看;你们不拿出来给我看,我又怎么知道你们又还是没有;你们拿出来给我看,我才知道你们有。不过看样子你们也是有的,如果没有你们怎么回到我这里来呢?既然你们来了就说明你们有的,对不对?如果你们实在没有,我也不能强迫你们,对吗?进去吧……

同学A&B:哦~~~

场景三: 网吧内两个人激烈拚搏CS

同学A&B:GO!GO!GO!

同学A:土匪都是AK47!从下水道冲!

同学B:不来三!土匪三把重阻枪,吊桥!吊桥!

同学A:手雷、闪电丢呀!

同学B:C4埋好了吗?兄弟们冲A区呀!

同学A:当心,警察在后头暴头!

同学B:不要害怕,我已经帮你把他狙掉了!

同学A:两个人从政门冲,M4从中门出来!

同学B:谁买了剪刀啦?~~~噢!B31好丢掉了呀!

同学A:捡把MP5冲出去呀!

同学B:Machine先冲出去吓吓你啦!

同学A:The terrors win!

场景四:

老板:噢哟!稽查队大队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好久不来了!来来来,这边先坐一会儿,喝杯茶暖暖身子,再抽根烟!

大队长:不必了,例行公事,现在生意怎么样啊?这两天有没有放学生进来啊?

老板:托您的福,这阵小生意红火着呢,您瞧里面躲热闹啊!我可是彻底贯彻上面的规定,绝对没有学生在里面的!

大队长:噢?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本分了?让我瞧瞧!

场景五: 大队长开始检查,老板跟着,到处遮遮掩掩。突然,大队长看见A&B。

大队长:你们两个几岁了?

同学A:烦累,要打坐下来一起……打~~~~~~~~ (同学B开始乔妆打扮)

同学A:呵呵,你说呢? 大队长:你呢?

同学B:(声音可以加粗)我啊,我四十岁了。

大队长:四十岁,皮肤怎么还这么白啊?

同学B:我保养得好呀!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吗?

大队长:一枝花?哼……(转向老板)

大队长:你是怎么回事啊?这两个学生怎么解释?

老板:他们啊?嗯……他们……嗯……,哎,你们怎么进来的?!

大队长:你别给我装糊涂!你是怎么执行新颁布的条例的?!

老板:是、是、是。我知道了,下次不敢了!

大队长:喏,念你初犯,罚款5000元

学生A对学生B小声地说:我们还是溜吧

大队长:哎!两个小鬼,跟我走!

学生A&B:我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挥一挥鼠标,只留下辉煌战绩!

相声

相声《学好法律力量大》

甲:向你打听件事。

乙:什么事?

甲:你坐过?

乙:打住啊,上回,不就坐了回轮船吗,就这,我听了上百遍了。

甲:不对。你坐过?

乙:也打住吧,啊,上回探家,不就坐了趟飞机吗,这,我也听了上千遍了。

甲:也不对。你坐过?

乙:得,上周逛公园,不就好奇,坐了回摩天轮吗。这、

甲:更不对。你坐过?

乙:你到底要问什么吧。

甲:你坐过——牢吗。

乙:坐、走!(十分生气地)象话吗。

甲:生气了不是?

乙:不是生气,你这叫怎么说话呢。

甲:我是说,如果?

乙:别。

甲:假设。

乙:假设也不行。

甲:这人死心眼,这么好的差事。

乙:什么?这叫好差事?

甲:不是?

乙:肯定啊。

甲:我说呢,他老跟我急。

乙:废话。

甲:不是就好办了。

乙:不,你绕了这么半天,到底要说什么?

甲:现在全国不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吗。

乙:没错。

甲:其中有一条叫:“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乙: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我们在这儿谈谈学法的一些体会。

甲:对喽。学法太重要了,不学法,不懂法,那可不行。

乙:你说说。

甲:我表哥。

乙:就上回找你的那位。

甲:没错。

乙:他怎么了?

甲:没错。

乙:他怎么了?

甲:别人欠了他一笔钱,久拖不还。

乙:那就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啊。

甲:他没这么做。

乙:他用了什么办法。

甲:领了几个帮手。

乙:嚯。

甲:雄赳赳,气昂昂,到了那儿,一脚把门踹开,我表哥说话了。

乙:说什么?

甲:“小子哎,我的钱你不打算还了是吧!”

乙:挺横。

甲:小伙子一看这阵势,吓坏了。

乙:没法不怕啊。

甲:“还,大哥,不,叔叔,爷爷”。

乙:都吓傻了。

甲:我表哥为了让他早点还钱,想再吓唬一下,“嗖”从腰里掏出一把二尺长刀。

乙:我说,这可千万使不得。

甲:我表哥抓住小伙子的衣领,晃悠着二尺长刀。

乙:要杀人这个。

甲:(咬牙切齿地)“说,啥时候还!”就这一嗓子,出事了。

乙:出什么事了?

甲:小伙子有心脏病,那能遭这个刺激。

乙:谁说不是呢。

甲:眼前飞舞的二尺长刀,凶煞般的喊声,再加上五大三粗的几个帮手,腆着肚子吆五喝六,小伙子“嗷”的一声背过气去。

乙:哎哟,快送医院哪。

甲:我表哥一看。“咋,装死呢,少来这一套。”

乙:误会了。

甲:“改天再找你算帐,走!”带上人开溜了。

乙:这可要了命了。

甲:大约半个小时,小伙子的父亲回来了,推门一看,差点没把老爷子吓晕。

乙:赶紧送医院抢救啊。

甲:送进医院急救室,没过一会儿,医生出来了。

乙:怎么说?

甲:“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乙:闯下大祸了。

甲:你说,我表哥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乙:不能。

甲:人家能饶了他吗?

乙:不能。

甲:能不判他的刑吗?

乙:不能。

甲:你批了?

乙:谁呀,把我都挤兑糊涂了,肯定判他的刑。

甲:你说,学法重不重要。

乙:太重要了。

甲:应不应该好好学。

乙:应该。

甲:不但要学好法,更要守好法,护好法。

甲:所以,学好法律对每个人来说,太重要了。

乙:没错。

甲:哎,你学的怎么样?

乙:还有很大差距。

甲:那就下功夫学啊。

乙:没问题,我还想当律师呢。

甲:有这个志向好啊。

乙:哎,我听说你学的好,你可得多帮我。

甲:那这样吧,当着大伙的面,咱们即兴赋诗一首,赋的好,我帮你,怎么样。

乙:是这话。

甲:没问题?

乙:来吧。

甲:说,学法路上一二一

乙:基础学起哆来咪

甲:还行。刻苦学习做模范

乙:超过你呀擤鼻涕

甲:走。你这都不象话。

乙:不不不,我是说啊,感冒发烧也坚持学啊。

甲:这么回事,再来?

乙:再来。

甲:静下心来学法律

乙:宁骑骏马不骑驴

甲:(看看乙)持之以恒贵坚持

乙:前进路上不喊、“吁——”

甲:你这叫诗吗?

乙:这叫?

甲:小耗子奔到键盘上——

乙:此话咋讲?

甲:乱弹琴。

乙:去你的。

朗诵

几百年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和足够长的杠杆,我能把地球橇动”,那时,他自豪又迷茫。今天,当我面对台下颇有管理业绩的众多校长时,思绪不由飞扬,灵感顿时迸发,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这个小小的管理世界中,似乎找到了阿基米德遗失的支点和杠杆,这支点就是法,杠杆就是爱。

自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以来,在全国卷起了一阵“学生状告母校”的浪潮,在这阵浪潮中,学校多处于不利局面;不但学生告学校,连老师也告起学校来。在我们重庆不是就有老师为教案所有权而与教委对簿公堂的案例吗?说到这儿,作为一校之长的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咋回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自家人怎么会倒打一耙?其实无论是学生告学校,还是老师告学校,我们都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因为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师生法制意识的增强、法制素质的提升,更意识到作为一名校长只有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法治社会赋予我们的法制使命,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实现依法治校,关键在于师生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如何提高与养成呢?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在法制课上师生、家长***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法必学,《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章章必读。每个学期我校都会召开教代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来修改完善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行为作进一步的规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人有责,物有位,事有序。如今,工作、生活两条线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生生之间亲如家人。教师团结协作,爱生如子,学生活泼可爱、奋发图强。建校短短几年,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可喜的成绩,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有爱的传递才常有动人的维权故事流淌。2002年的九月,当几百张童真笑脸重归校园的时候,98级1班的教室却少了李菲菲同学的身影。李菲菲的父亲半年前因病去世,一个月前,母亲又因意外车祸而不幸身亡,可怜的小菲菲从此便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别说上学,就连吃饭也成了问题,班主任罗远琼老师得知她的遭遇后,马上组织教师四处找寻。功夫不负有心人,深夜11点多,终于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满身污垢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小菲儿,并把她带到了自己家,给她换上干净衣服,让她与自己同吃同住,像妈妈一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在我们学校,像罗远琼这样爱生如子的教师数不胜数,像李菲菲同学这样因各种原因而面临失学的孩子也不计其数,因此我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要求大家奉献爱心,伸出援助的手,建立“森林爱心基金”,专门支助象李菲菲这样的学生入学。时至今日,“森林爱心基金”己让百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茁壮成长。是啊!是同伴的帮助、老师的关爱延续着他们成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支持、政府的关怀维护着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著名诗人闻一多先生说: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我肤浅地认为:作为一名校长,最大的魅力也在于爱,爱党的事业,爱自己的学校,爱学校的师生。同时还必须懂法,做学法的先锋,守法的典范,护法的使者。即用“法”来约束行为,用爱来感染师生。因此,在我的管理辞典中从来就没有“人治”而只有“法治”,从来就没有强硬的管制而只有真诚的沟通。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校园是我奋斗的目标,我深深的知道,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有团结拼搏、谦虚谨慎的领导班子,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团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法制教育的坚实奠基,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校”之路。只要法在心中,行在法中,以爱为桥梁,用心沟通,让法,与爱同行,我坚信: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温馨和谐;

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更加团结向上;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