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的约翰·马歇尔生平

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1755-1835年),美国独立和建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和法学家。早年参加独立战争。在政治上属于联邦主义者,主张加强中央集权,支持批准《联邦宪法》。任国务卿期间在外交上有亲英倾向,但仍主张奉行中立政策,缓和与英法两国的矛盾;支持与法国签订《莫特枫丹条约》;缓解与英国的经济纠葛;进行边界问题谈判等。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长达三十四年,创立了许多司法惯例。 1755年9月24日,约翰·马歇尔生于弗吉尼亚的日耳曼敦附近。父亲托马斯·马歇尔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小农,但具有独立而坚强的性格,曾经积极地参加了独立战争,是少年马歇尔心目中的榜样。约翰·马歇尔的母亲玛丽·艾沙姆·马歇尔,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这是一个北美早期典型的农民家庭,以农业为生,为了寻找适于耕种的土地而不断迁移。

马歇尔的童年时代是在地广人稀的弗吉尼亚边疆度过的,这使他养成了简朴、坚韧等性格。为了使他有一个好的前程,并不富裕的父母让他在家中接受了良好的启蒙和初级教育,后来又送他到外地的一家著名的私立学校就读。离开家庭的学习生涯使他独立自主的能力大大提高。他最喜欢的课程是文学,熟读过许多古典文学名著,并开始研读法律。马歇尔所受的教育并不系统,却相当严格,甚至有些刻板,这使他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功底,也培养了他刻苦勤奋的精神和执著的性格,这对他的一生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当反英独立的革命风暴冲击北美大陆时,马歇尔毅然告别了平民生活,加入到革命斗争的行列之中。1775年春天,马歇尔参加了当地的民兵组织,在弗吉尼亚打击英国军队。后来,他参加了大陆军,转战各地,先后参加了布兰迪万、福吉谷、日耳曼敦等战役,在历次军事行动中均有突出表现,军职不断晋升。艰苦的战斗岁月锻炼了他的毅力和品格,也增强了他的领导和决断能力。此时期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坚强执著,办事果敢有效率,但比较刻板。

1780年,马歇尔退役。他决定继续学习法律专业,不久,便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师从托马斯·杰斐逊当年的老师乔治·威思先生。在当时,弗吉尼亚律师协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极高,但由于马歇尔为人忠诚,业务能力过人,所以很快就取得了律师资格。

1782年初,马歇尔移居里士满。同年与玛丽·安布勒小姐喜结良缘。婚后夫妻感情甚笃,家庭生活稳定而幸福。就在这一年,马歇尔被选入州立法议会,他的律师业务也开展得十分红火,很快就成为当地律师界的精英。

这时期,马歇尔的联邦主义政治倾向日益明显。他根据自己的军人生涯和邦联体制的弊端,深切感到建立联邦制国家的必要性,因此积极支持1787年费城《联邦宪法》。此后,他成为弗吉尼亚批准宪法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对于联邦宪法在该州的批准起了重要作用。出于对司法权的高度重视,此间他反复强调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作用,因此在法律界赢得了声誉。

联邦政府建立后,马歇尔的观点与联邦党人十分相近,支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一揽子经济计划。但由于个人财务等问题,他没有接受政府对他的一些重要任命。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内,美法矛盾尖锐,亚当斯总统派马歇尔参加一个赴法使团,试图解决两国分歧。马歇尔接受了任命。但督政府外交部长塔列朗没有与使团见面,而是派来几个说客羞辱性地诱使美国人向法国行贿,而后才能进行谈判。美国人拒绝了(但也有史学家通过研究认为,如果当时法国人同意谈判期间停止在海上捕获美国船只,美国人是同意行贿的)。马歇尔以高傲的姿态回绝了法国人的索贿要求,然后愤而离境,其正义言行得到了国人的交口称赞。

1799年,在帕特里克·亨利的大力支持下,马歇尔当选为国会议员。在国会中,他是亚当斯总统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虽然他此时的某些主张与联邦党人不尽相同。 1801年初,马歇尔受命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亚当斯之所以任命马歇尔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马歇尔是一位坚定的联邦主义者,具有很强的原则性;第二,马歇尔是弗吉尼亚人,最高法院中应该有这个重要的州的代表。事实证明,这是亚当斯总统所做出的最重要的决策之一,马歇尔对最高法院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马歇尔扮演了最高法院“掌门人”的角色,以维护司法权的地位和尊严为己任。正是在马歇尔任内,最高法院确立了众多司法惯例,司法权的独立地位得以确立。

亚当斯总统卸任前大力扩充下级联邦司法机构,把许多联邦党人塞入政府部门。安德鲁·杰克逊 政府力图通过制定《撤销法》撤销这些机构。马歇尔认为这是对司法权的挑战,于是他便利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来证明法院的权威。该案的内容是:被提名担任已经取消了法院职务的联邦党人要求法院下令,迫使国务卿麦迪逊颁布委任状。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马伯里有权得到他的补偿,但判给他补偿不在最高法院的职权范围内。该判决使最高法院获得了极为重要的司法复审权。马歇尔强调法律对契约和财产的保护,从而限制了政府对个人经济事务的介入。马歇尔还使最高法院获得了判定各项法律是否违宪和审理下级法院的决议等重要权力。他所坚持的联邦权力高于州权的思想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在杰斐逊总统第2任期间,阿伦·伯尔叛国事件败露。在审判伯尔时,马歇尔主张对宪法关于叛国罪的定义从严进行解释,并亲任审判长,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使阿伦·伯尔无罪开释。这是对杰斐逊政府的一次沉重打击。

由于马歇尔坚持他一贯主张的原则,敢于与联邦政府公开抗争,使他成为政府反对派人士心目中的英雄。马歇尔在最高法院任职一直到他离开人世,他与行政权之间,特别是与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 等总统的相互斗争始终在持续着,并不时摩擦出火花。但有学者认为:正是这一矛盾斗争使得美国的政治体制日益充实完善,在充分发挥联邦政府职能作用的同时,有力地发挥司法权的限制和保护作用。

马歇尔的活动范围不仅仅限于司法领域,他在其他领域亦有所建树。他编写出版了《乔治·华盛顿生平》一书,在当时产生了轰动,但也有人指责他以歌颂华盛顿为名,宣扬美国联邦党人的观点。

1835年7月6日,七十九岁高龄的约翰·马歇尔在费城病逝——据说自由钟恰在此时破裂,好像在为一位重量级人物的去世表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