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您好,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在房地产开发中普通的存在,原因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很大,往往是有地的一方缺少资金,而资金充裕的一方又由于无地或者无项目,因此双方可以进行合资、合作开发。但是由于房地产资金投入很大,开发周期较长,合资、合作的双方会因种种原因如资金问题、相关手续问题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且纠纷复杂。

在房地产开发实践中有很多合同是以“联建、合建”房屋的名义签订的,但是归纳起来大致有下面几类:?

? (1)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建成的房屋按投资比例或按约定比例分享销售利润。 ?

?(2)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给付出资方的本息。?

? (3)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出资方享有建成房屋的若干年使用权。

(4)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出地方获取收益,出资方独享建成的房屋。 ?

?(5)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出资方获取约定数量的房屋。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