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护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级都成立了政治机关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对严重违纪违规、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实行“留置”措施,留置看护岗位,就是负责看护这类被“留置”的公职人员的岗位。留置看护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相关的警务辅助工作,包括看护和监控被留置的人员。该岗位要求从业者身心健康,并且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性强,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年龄在22周岁到45周岁之间。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监察机关的留置人员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任务安排;2、对留置人员进行看护监管期间,不与外界人员接触。一般被留置时长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至6个月;3、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对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进行通知;4、按照监察机关要求,为被留置人员的饮食、安全与休息提供保障,并为其提供相应医疗服务;5、配合检查机关完成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