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找对象算出轨吗?

算出轨!因为在离婚冷静期内并不代表是已经离婚了,两个人还是法定的夫妻关系,不能混肴概念。

近日重庆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据悉女子在离婚冷静期内就和陌生男子出双入对,男子发现后认为女子是在婚内就背叛了自己,所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女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女子则认为自己处于离婚冷静期内,不算出轨,最后法院判决女子赔偿男子6000元。

我认为该女子一是法律意识浅薄,认为自己提交了离婚申请,处于离婚冷静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二是“太猴急”了,咱也不知道她是在离婚前就找到的对象还是在离婚冷静内找的对象,反正就变得明目张胆了,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了单身,可以继续追求“真爱”了。

以前是没有离婚冷静期这个程序的,只要双方协商好去离婚,并且无法调解了可以当场办理离婚手续,可近些年来离婚人数在逐步攀升,结婚人数却在逐步下滑,所以在2021年1月1日的时候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一个月,夫妻两人因为感情破裂或者各种其他原因要离婚的,需要先去民政局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其中离婚冷静期的要求是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法院直接判离婚的除外)。

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两个人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过后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措施的出台确实挽救了很多要离婚的家庭,毕竟很多人都是一时冲动离婚的,但避免不了有些人不知道是装傻还是“耐不住寂寞”,在冷静期内就找好了对象。

重庆的这个新闻并非个例,在2022年8月份的时候,余姚的一名女子就当场抓包老公出轨,丈夫觉得自己在冷静期内,不管跟谁在一起,都是自己的自由,轮不到妻子来管,妻子则认为自己还没有正式离婚,有权利管,妻子的想法是正确的。

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冷静期,只是夫妻申请了办理登记离婚,但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并不属于正式离婚,不发生法律上的离婚效力。双方在离婚冷静期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互相忠诚,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或发生越轨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吧,在离婚冷静期内找对象也是出轨!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一段婚姻如果实在没办法延续下去了,那就等真正离婚了再去找对象,那才是合理合法的,不过我想说的是,婚姻不易,还是好好珍惜吧,不管跟谁在一起过日子,时间久了总会有矛盾的,如果不是触碰到原则性问题,不妨冷静思考思考,不要冲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