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刑事上诉律师团队
因为这个案件还有很多疑点,甚至李某的岳父岳母都帮着他申诉,可想而知这里面有什么隐情。
一、案件回顾李某和谢某结婚之前,李某就和孟某一直在交往,这段关系一直维持到结婚之后。后来谢某怀孕,李某想要跟孟某断绝关系不成被孟某威胁说:让你家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为此李某和孟某产生了严重的争吵,而谢某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气不过打电话给孟某骂她,甚至去了她单位闹。孟某将谢某告上了法院,两人准备对簿公堂。
可是没想到还没等到开庭谢某和其儿子竟然失踪了。李某赶紧打电话报警,甚至还告诉了警察自己和孟某之间的关系。然后警察就在李某家里的地板拖把还有孟某宿舍发现了谢某的血迹,又在李某家里提取到了孟某的指纹。因此警方断定是李某杀害了妻儿并让孟某帮助其搬尸。
二、申诉理由(一)李某和谢某的夫妻感情很好,不存在杀妻灭子的情况。当时谢某知道李某和孟某的事情之后就准备跟李某离婚,是李某跪下来求谢某不要离婚才没离婚。如果谢某真的是拦在孟某和李某之间的绊脚石的话当初李某就会同意离婚了,显然这逻辑不通。
(二)有目击证人看见孟某背东西进了她的公寓。目击者杨某称,当时李某还没有回家的时候,孟某就背着一个大箩筐来到她的公寓,还有别的工人说自己也看到孟某背着背篓去了2号的高炉。而当时的抛尸点就是孟某岗位的周边。
(三)杀人工具上面没有DNA。当时孟某的口供是杀人分尸用的菜刀,可在李某家找到的菜刀上面根本就没有谢某的血迹,而且也没有找到其他的作案工具,不符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