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企业常用法律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诉讼仲裁争议解决;金融房地产争议;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

一、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哪些?

1、企业常用法律服务;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3、诉讼仲裁争议解决;

4、金融房地产争议;

5、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具体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