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事诉讼检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找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专门机关。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定位,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区别于其他机关的职能属性,以及由这种属性所决定的职责定位。1979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将检察机关的性质以专条明确规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明确确立了检察机关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性质,此后宪法几次修正都维持了这一法律表述。这一宪法定位奠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是我国检察制度的基本特色。
刑事案件检察院职能权限?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监外执行罪犯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2、对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检察,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发现有外流脱管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罪犯,应建议公安机关顺延考验期或刑期,保外就医条件消失未依法收监的,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收监执行。
3、发现监外执行罪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建议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法院或原监管机关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予以收监执行刑罚。监外执行罪犯构成犯罪的,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