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上山运输道路修筑至山顶 依据的是什么法规

1.对采石场场址和矿床缺乏科学论证和规划

城镇建设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拥有建材资源的村委会或村民组便大量建立采石场,发包给个人经营。然而,在建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和村民组,不按科学办事,对采石场的场址和矿床矿体结构从未组织勘察,对其资源储备、地质安全、开采年限等从未进行论证和规划,仓促上马,盲目开采。有的采石场开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标准分阶段开采,从而形成岩石开采顺坡和掏洞;有的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允许多家开采,少则两家,多则有五六家。与此同时,采石场未经批准私下过户交易严重,给生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2.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在现有中小采石场中,均为私营或个体经营,这些采石场规模差异大,日产几十到几百立方米砂石不等,开采方式既有人工开采,也有半机械化开采。由于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技术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绝大多数工人是不具备基本的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的农民,这些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且流动性大,业主无能力对其开展培训。在开采中,业主不是凭技术规范而是凭所谓的经验在指挥作业,违法违规经营和生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很差,视工人生命为儿戏,要钱不要命。

3.投入严重不足,违规操作

采石场业主为降低开采成本,不进行必要的投入,大量使用人工从事较为原始的开采,工艺和设备简陋。所有采石场均未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建设,不分阶段自上而下进行开采,违反操作规程用台式钻机横向或由下向上钻孔;爆破工违规施爆,掏洞爆破或炸出伞檐;有个别业主在顺坡岩石底部掏采,巨大伞檐和岩石板悬在空中,大的有上百立方米,对下面操作工人大有“泰山压顶”之势,雨后和多晴天气极易造成坍塌和滑落,同类事故连续发生。

4.对采石场的投资规模未加以限制

一证多家开采或一个开采面多证开采的小采石场大量存在。小采石场业主往往投资十几万元,雇佣十余个人围绕着两台粉碎机进行开采加工,根本无法达到规模和规范开采;各采石场的界限由于是动态的无法控制,相互干扰,造成纠纷难于解决,左邻右舍开采的不同步,形成安全隐患。

5.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只能从事一般检查工作,无法对采石场和其他乡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查处。由于采石场点多面广,县(区)级部门受到人员、设备和体制上的制约,难以实施经常的、有效的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无法进行查处,造成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管上的漏洞。

破坏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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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的生态破坏来源可以分为两大类:人为破坏和自然破坏。无论是人为破坏还是自然破坏,最终将导致植被破坏、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自然景观受到破坏等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人为破坏

1、基础建筑物建立带来的破坏。在采石场选址确定后,会在选址处建立一些基础行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建立会使得选址上原有的植物被破坏,减少植被覆盖面积。

2、开采所带来的破坏。在采石场进行开挖石方的过程中,会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

开采前,要将欲开挖石方上的植被、软土进行处理,砍伐树木,焚烧没有用途的草木,去出石方上的软土、松土,这些都会使得植被大量减少,使得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降低。

开采过程中,会剥离部分表土,从而对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主要矿层被采空,会造成严重漏水和上覆岩土层结构破坏,使植物失去生存条件;大量开采石料,破坏了山体及地表植被,加速了水土流失的发展。开挖坡脚、切削边坡,造成山体失衡。随着石场开采的逐步扩展,裸露面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临时弃土堆表面的扩大亦将增加裸露面,这一切都将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

开采过后,在山坡大量堆积固体废弃物,加重了负荷,导致滑坡不断发生。有的废土会被运到河边直接倾倒,随着河水的冲击,这些废土被冲走,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加上人们对植被等情况不重视,被破坏的植被无法得到恢复,一定程度上使得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景观受到破坏。

自然破坏

在采石场进行开采的整个过程中,由于时有降雨,会使得失去植被保护、水土保持能力下降的土壤进一步被雨水侵蚀,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遇到暴雨等恶劣的天气状况,极有可能造成泥石流,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