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的处理。爆炸行为致使犯罪对象死亡和其他不特定对象6人重伤。该如何定罪?

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类犯罪相同之处:使用的手段和危害后果基本一样。

两者的区别:

1、侵犯的法益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的行为人以引发爆炸物,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故意杀人的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

3、本案造成6人重伤,在客观方面造成了不特定多数人受伤,符合爆炸罪的客观要件,主观上要结合认识内容判断,主要从爆炸的地点,时间,意识判定。如果主观上有希望或放任不特定多数人伤亡的想法,定爆炸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