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开庭,给了不予受理告知书,是违法的吧

如果法院已经立案并且开庭,却给了不予受理告知书是不合法的。一旦法院已经立案,并发出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诉讼程序,不能直接以不予受理告知书的方式来终止诉讼。不予受理只适用于没有达到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如起诉状格式不符、诉讼请求不明等,而不适用于已经立案并开庭的情况。如果法院给出了不予受理告知书,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或者上诉等救济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