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选民的选举权要如何行使?拥有选举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初中的时候我们便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到我们每个人在成年之后会有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根据我国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行使,并且也有我国的相关法律所规定。我们每个人在成年之后,都会有相应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为我国一直有史以来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每个公民也有应当的权利来进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名单

那么作为公民,在使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过程当中,应该如何的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投票的过程当中,每一位公民都有一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投票权。而在选民进行登记的时候,是以市区或者是县镇来进行举行的选举名单,经常会在选举日的30天之内会公布。而对于选举的名单持有不同的意见的时候,可以向相关的部门例如选举委员会提出诉讼。而如果对于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满意的人,更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诉讼起诉,最后由人民判院的判决来作为决定。

公平公正

而在我国中国***产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可以联合进行推荐代表人和选举人。任何的选民在被选举的过程当中有三人以上对此表示同意的话,将会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而在推荐的过程当中,相关的机构也会考察这个候选代表人的真实情况。并且在我国关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是持着一种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对待。

不记名投票

选举的过程中,一定会采用无记名的投票方式。拥有选举权的选民,在选举的过程当中可以对任何人进行赞成投票,也可以持反对票,也可以另选其他的选民。这些投票都会采用不记名的形式来进行。所以这样的规定更是为了我国在选举的过程当中的公平公正,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受到不公正的选举,也不会丧失任何一个人的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