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受理举报投诉事件的期限为几年
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期限,视具体单位反馈而定。
劳动保障监察的追诉时效为2年,而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的,应当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而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与行政处罚的性质并不相同,追缴社会保险费与违法行为的追诉和处罚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并不适用该追诉时效的规定,当用公司未及时、足额为员工购买社保,一方面行政机关可进行调查和处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仍然可以继续追缴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并未对此限定追缴期。
另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社保部门不予报销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