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什么是连带责任
一、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由于其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前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它是一种基于违约责任的特殊的责任形式,既可以用于合同责任,也可以用于侵权责任。
连带责任分为直接连带责任和间接连带责任。直接连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约行为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前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必提出责任来源。间接连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约行为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前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提出责任来源。
二、连带责任的范围
1、连带责任范围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连带责任的范围以及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均由法院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来确定。
2、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只有在违约方实际损害另一方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才能得到承认。
三、连带责任的特点
1、连带责任是特殊的责任形式,它不仅可以用于合同责任,也可以用于侵权责任。
2、连带责任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责任,但它也可能使当事人承担过重的责任。
3、连带责任是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案,既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又保护社会公***利益。
四、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1、合同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连带责任。
2、侵权责任:当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连带责任。
3、行政责任:当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反行政法规或者给公民造成损失时,受损失的公民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连带责任。
五、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责任关系:必须存在一定的责任关系,即当事人之间有一定的法律关系,以及因某一方违约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关系。
2、违约行为:指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即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3、损失:指因违约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没有实际损失,则不能说明连带责任的存在。
4、责任来源:指连带责任的来源,如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六、连带责任的责任限制
1、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指《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另一方实际损失的数额。
2、约定的责任限制:指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连带责任的范围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