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五个构成要件

法律主观: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