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1.先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辖区派出所投诉。

2.噪音主管是环境保护部门,噪音工程是建设部门,可以拨打1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若是相关部门不处理,建议你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处理。

扩展资料:

定义:《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限值: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噪音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