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授权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我国法律规定口头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口头委托也属于有效的委托协议,只要该委托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即可认定为有效。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
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签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双方都知道是代签的就没事了,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由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签字的,以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如果是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签字的,经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
从上文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代替自己来签订合同,但根据要求此时需要出具相应的代理委托书,否则的话代签合同的行为不会对行为人产生法律效力。格外要注意的是,若本身签订的合同涉及到人身关系,或者当事人有约定必须要行为人亲自实施的,自然就不能代理,比如签订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