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拘役是怎么解释的
法律分析: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较轻的一种处罚制度,在刑法上,处罚制度有5种:1、死刑。2、无期徒刑。3、有期徒刑。4、管制。5、拘役。拘役与拘留不同,拘役主要适用于刑法,是短期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让犯罪嫌疑人就近劳动的一种处罚制度,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被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一个月回家看望一次,看望时间为1天到2天。拘役的时间为1个月到6个月。而拘留有行政拘留,是指针对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的人,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司法拘留,是针对由妨碍司法活动进行的,例如作假证,冲击法庭等。拘留的时间最长也不能超过15日。和刑事拘留,针对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逃跑或妨碍司法进行而做出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中行政拘留又称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