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是什么性质
拘留所转到看守所意味着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拘留所一般是指行政拘留所,所羁押的人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为一般的治安案件,看守所羁押的是刑拘以上的人员,这里的人员都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由拘留所羁押转到看守所羁押说明案件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了。
一、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而看守所能把犯人关很长时间。
二、看守所批捕了能保释吗?
看守所批捕了满足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保释的,如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拘留所转到看守所还能出来吗
拘留所转到看守所不一定还能出来。看守所是关押罪犯的地方,当一个人进看守所之后,肯定是违反某项法律或者疑似违反了某些法律,要在看守所里等待判决,如果在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就可能被转送到某个监狱。看守所一般是关押刑期比较短的犯人的地方,剩下的在看守所的犯人大多数都是在等待法院判决的犯人。在法院判决之后就会被释放,或者按照刑期的长短分配到不同的看守所或者劳改场所和监狱。
四、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吗
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
1.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前,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5.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