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历史上的“警廉冲突”是什么?

起因:1950到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与其他港英政府部门一样,都是贪污的温床。

当时不只是部分警员零星的贪污,而是相当部份的警员及警官,成群与黑社会勾结,特别是便衣警探部门,甚至建立了「包娼庇赌」的地下秩序(黑社会)。政府多次成立打击贪污部门,包括在警队下设立反贪污部,都未能根治贪污。

最后香港政府于1974年成立独立于警队外的廉政公署,严厉打击政府及警队内的贪污。

1977年警队内部不满廉政公署的调查手法,触发警员冲击廉署总部的事件。最后港督宣布特赦,对1977年前发生较轻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警廉冲突才能得以平息。

结果:警队接纳调查委员会建议而成立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改善警队管理层与员佐级人员之间的内部沟通,并提升警员的待遇与福利。警队在1970年代开始致力改善警民关系,投诉警察组于1973年成立。

扩展资料:

廉政公署的建立:

1974年由于当时由于香港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犹为严重,因此成立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于警队外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如良医诊病,捏住政府机构的痼疾所在,香港由此才真正迎来了廉洁黄金时代,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并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廉署破案如神,并能屡屡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其反贪经验引起全球关注,反贪模式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可以说,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廉政公署

百度百科·香港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