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塔吊加气块违反了什么规定
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