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是什么意思
就通奸这种行为而言,现在世界上大概还有七八个国家。法律规定通奸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入刑的。而号称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美国,则还有18个州规定通奸是违法入刑的。而我国台湾省已在今年5月29日宣布了,通奸行为除罪化。也就是说免除刑责,但须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听起来感觉像嫖娼被抓住罚款一样。
那么我国法律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1997年我国从刑法中将通奸这一罪名废除,而取而代之的应该就是重婚罪这一罪名了。所以目前通奸这种行为,在我国并不违法,当然也就更不犯罪咯。只将其视为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而我国民法中也未见有对通奸行为侵权责任的,明确划分及规定。所以单就通奸这一具体行为?在我国是不承担任何刑责,同时也不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的。那么既然通奸这种行为不违法,那它又是不是合法的呢?就我们大众的意识上,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但通奸行为在道德上又应该受到谴责,这似乎又非常的矛盾。这就犹如以前的"非法同居"一样。现在已经去除了"非法"二字,所以未婚同居不违法。但也并没有司法解释说它是合法的。这打概还得等待新的司法解释的出现,到时才能知道。这通奸行为究竟是违法还是合法了!
通奸行为的发生,肯定是人性自然流露的一种表现!它所体现的,也是每一个人性自主权的自由选择!但由于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生活在人类社会的范畴之下。而社会的产生及存在,也是人类为了使人类这一种群。能够得以安宁,平稳,健康的向前发展才构建的。所以直白的说社会的产生及存在,就是人类给自己立下的规矩。就是对人性的压抑及制约。以保障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社会范畴辖下的法律道德公序良序,与人类的人性肯定是一种矛盾的状态。相互之间也是维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压抑约束太严就形成专制,而太松则社会就乱套。
那么通奸行为既然是一种人性的表现,也就自然应当受到社会的约束。而就我国现行社会中,所存在通奸行为的情况来看。所存在的范围之广之普及,应该也是有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了。并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情感纠纷离婚诉讼,以及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这些也是大家有目***睹的!所以我认为法律的制定实施,其目的就是维护人类最根本的利益,并也应与实施时期的社会状态相适应。而我们现行社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这也明显的是不允许,已身在婚内的男女随便乱交的。而我们现行社会的现有状态,距离婚姻家庭的消亡,也还是一个无法企及的未来。
所以,通奸行为的发生是人性的表现,但人性也必须受制于社会的压抑和约束。而现在我国通奸行为的广泛存在蔓延及增长,则明显的超越了历史的发展进程。应当在法律上给予相应的调整,以压制这一现象的继续发展蔓延。以维护社会安宁正常的向前发展,这才符合所有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