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不过户签协议转让可以吗

电动车不过户不可以签协议转让。买车方不过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过户,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在未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仍然可能会承担一些法律风险。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已经登记的机动车(含电动车)转让的,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机动车所有权即转移。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双方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对其他人无法律约束力。即如果第三人与登记户主签订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办理登记的购买人取得所有权。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但是车辆转让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签订电瓶车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办理二手电动车的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需要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电动车的行驶证;

3、《非机动车的转移登记申请表》;

4、若是委托他人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则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他人代办理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