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的专门法律是?

《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七章70条。

大家现在看到的这部法律,属最初的立法本意并不是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而是进行《紧急状态法》的制订,其中包括极端形式的紧急状态和普通形式的应急管理。起草《紧急状态法》缘起于2003年的SARS疫情和2004年修改宪法。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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