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保证金规定

招投标法 中的 投标保证金 分类规定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 投标 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保证金 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 支票 、银行 汇票 或 现金支票 。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