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卅申请公租房条件

杭州申请公租房条件是: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a.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b.申请人及***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c.申请人及***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3、创业人员申请公***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杭州市公租房保障的群体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面向落户满5年以上的杭州户籍家庭,并且名下无房,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也要符合规定标准;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杭有稳定就业,连续缴交社保或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名下无房,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3、创业人员。主要面向在杭有稳定就业,持有中级以上职称或2年以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名下无房,家庭收入、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总的来说,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放宽,户籍标准也有所变化,且办理流程更加便利、透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就可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公***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