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报废新规定2022

皮卡车在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报废,皮卡属于轻型载货汽车,另外一些加盖的皮卡,也就是货箱加了后盖,这样的皮卡属于多用途乘用车,所以能够享受乘用车待遇,不再受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影响。

车辆报废情况有:

1、车辆严重损坏或车辆的安全性能不良无法修复;

2、淘汰车辆,没有配件来源的车型;

3、汽车年限长,耗油量超过出厂规定百分之十五;

4、经过多次修理和调整,安全性能不能达到标准;

5、车辆排气标准不达标。

可以开15年,15年以后还可以申请

按照法律规定,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