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名称变更前开具了一张发票,客户现在准备给我们打款,以前开的那张发票还能用吗?
您好,我是财务健身达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您的描述,公司去年名称变更前开具的发票,客户没付钱现在想付款,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变更了名称、注册地址、对公账号等等。
此种情况,属于公司正常变更,纳税主体没变,则变更前正常开具的发票是有效的,可以使用。但要结算货款,需要向对方公司出具一份变更函,明确告知公司变更前和变更后的信息,并提供变更后的公司收款信息,同时附上工商局同意变更名称的函件,加盖公章。这样对方企业即可据此证明文件安排付款。
这样操作符合《合同法》结算规定,合法又合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祝一切顺利^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