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案安全政治责任认识不清的表现

对法律业务知识不熟悉、民警的执法目的不明确。

1、对法律业务知识不熟悉。对办案安全政治责任认识不清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了解、不精通新形势下的执法办案要求。

2、民警的执法目的不明确。有些民警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产生的民警的执法目的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