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一,为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实现标本兼治、协同治理,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达成***识

二,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完善。但由于民间借贷存在交易不公开、不规范等特点,容易引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加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也加剧了执行难。

三,各有关单位要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协同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根据依法治理、分类处理、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同遏制民间借贷案件高发势头。

四,针对当前职业放贷高发等实际情况,人民法院要根据同一原告或关联原告在一段时间内所涉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利率、合同格式化程度等特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进行重点管理,并每季度向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通报情况。职业放贷人名录中有公职人员的,应当抄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涉职业放贷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证据和事实的审查,对涉及职业放贷人名录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应慎用拘留、罚款、布控、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等措施;对于本金与利息已经执行到位的,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应当向税务部门通报,由税务部门依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