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省份有立法权吗?条例能成为法吗?
省人大,市人大都有立法权,法律都是地区性法律,前提是不和宪法和国家中央的法律相抵触。
条例不是法,中央机关部门也颁布自己的部门条例。
从法学上讲,一个草案只有在立法机关(中国是人大,外国的议会,台湾是立法院)表决通过才是法。在法学上,法律的效力要比条例高,具体在司法审判上,法律和条例相矛盾应该按照条例服从法律的原则。
比如:98年《公路法》要求国家取消养路费(费是部门的),而靠收税(税是国家的)。与之向矛盾的是交通部的一个什么条例。现在养路费还在收,不是因为条例大于法,而是因为权大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