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几次修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