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声: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你怎么看?

近年来,个别艺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不但不追求更高的标准,反而屡屡刷新下限,甚至不知耻者,无所不为,嫖娼、酒驾、打人、吸毒等违法悖德行为不一而足,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一些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造成了恶劣示范。

对公然违法者依法处罚自是题中应有之义,除此之外,更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尤其要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推动其为社会贡献更多正能量。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已经有明确惩戒措施,如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等。这是行业自律方面一个积极的探索,我们就是要通过强制性、威慑性的措施明是非、扬美德、润人心。

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这句话到什么时候都不过时。艺人们应始终以此为从业的基本准则,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真善美内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