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物权法的区别

法律分析:_ 在当今生活中,人对物的质量和种类要求越来越高,但物总归是有限的,所以必须要在法律上确定物的归属,然后赋予主体对物的排他性支配权利,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民法典》颁布之前,物权都是由《物权法》进行调整的,《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其中的物权编将继续发挥《物权法》的作用。物权编同《民法典》的其他编一样,大体都继承了《物权法》的内容,但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内容重新制定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