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被出租车司机遗弃后死亡,司机有没有责任?
醉酒乘客被出租车司机遗弃后死亡(或重伤),司机当然是有责任的,轻则赔钱,重则判刑,这有案例可参考。
一、醉酒乘客无法说清目的地,被司机“遗弃”后死亡,司机被判处赔偿损失30%。
某日晚11点,出租车司机吴某接到一位喝醉酒的乘客刘某。在出租车内,刘某含混不清地说话,司机吴某无法听清楚刘某所说的目的地,而且刘某也没有钱来支付打车费。
出租车在某路口的时候,司机吴某停车强行把刘某拖下车,随即双方发生了撕扯,在刘某倒地后吴某没做任何处置就驾车离开。
刘某直到当晚凌晨才被人发现,被发现时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反应,经120急救医生确认,刘某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特征。
经过鉴定,刘某的死因是急性心脏病发作,刘某在和出租车司机吴某发生争执撕扯,导致刘某情绪激动从而诱发了心脏病。刘某的儿子一纸诉状将吴某及其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30%的损失。
尽管吴某及其出租车公司辩解无责,但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某搭乘吴某的出租车,构成了一种出租车运输合同关系,虽然在运输过程中,刘某未说清楚目的地,但是吴某知道刘某处于醉酒状态不能自理,应当可以预知刘某处于无人照管状态,可能会带来意外后果,其后刘某果然不幸身亡。
刘某没有履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没有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违反了出租汽车运输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俗成的条款,没有负起谨慎和注意的义务。
因此法庭认为,刘某儿子提起的主张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醉酒乘客被出租车司机“遗弃”路边遭碾压重伤,司机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
这件事情发生在2016年某日晚上,出租车司机马某搭载了四名乘客,到达目的地闵行区莲花南路、罗秀路口时,有一位乘客陈某处于醉酒未醒状态,昏睡在车上。司机马某随后将陈某抱出出租车,将陈某放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分线处后,司机马某驾车离开。
仅仅过了几分钟,有小车经过,但陈某的三位同伴站在道路中间招手拦出租车,这个小车司机便想避开这三人借道行驶,并没有观察路面状况,小车直接将陈某碾压。万幸的是,陈某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也脾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另外身体多处轻伤。
这件事情发生大半过月后,出租车司机马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给付了部分赔偿费用。
当地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马某作为一名职业出租车司机,应当知晓深夜将人放置于道路上的危险性,但马某却将没有自我意识的乘客陈某放置于到道路上,正是此行为造成了陈某被车辆碾压致伤。
马某的行为无视规范和职业道德,制造了生命安全的可能危险,而且这种危险也随后实现,因此马某和陈某重伤的结果具有因果上的关系。
最终,考虑到马某自动投案,且愿意进行赔付,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