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吗

纵火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具体如下:

1、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安全。“放火”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的行为;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放火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直接使对象燃烧,也可以通过媒介物使对象燃烧,还可以通过既存的火力引起对象燃烧。燃烧的对象物既可以是财物,也可能是财物以外的其他物质。自焚行为足以危害公***安全的,也成立放火罪。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安全,就属于放火。燃烧他人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安全的,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燃烧自己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安全的,不构成犯罪。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故只要发生了危害公***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放火罪(具体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侵害结果。

2、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属于放火行为,关键在于它是否危害公***安全,这便需要正确判断。首先,要将所有客观事实作为判断资料,如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对象物本身的性质、结构、价值,对象物周围的状况,对象物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行为时的气候、风力、气温等。其次,要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进行判断,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状态。对于放火烧毁现在有人居住或者现有人在内的建筑物、矿井等对象的,一般均可认定为危害公***安全。

3、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致人死亡、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等)的,只认定为一个放火罪。但在本书看来,如果行为人放火时对他人死亡、重伤结果持故意的,宜认定为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此外,行为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后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或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着手骗取保险金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4、被害人承诺对自己的建筑物等放火的,如果放火行为危害公***安全,则该承诺无效,不影响放火行为构成放火罪。如果“放火”行为并不危害公***安全,被害人的真实承诺只是对毁坏财物的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放火”行为不成立犯罪。

综上所述,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