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地 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 户籍所在地 ,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带上户口簿***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
法律客观:《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