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犯罪可以回原籍服刑吗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是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所以,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 ,都不是遣返户籍地执行,也没有所谓的执行一段后再遣送户籍地执行的制度。”因此,外地犯罪原则上不能回原籍服刑。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