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需要总公司授权?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对外签合同,但是需要总公司的授权。分公司当然可以独立地对外签订合同,但分公司签的合同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尽管分公司根本就没有法人资格,可是分公司属于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其他组织,签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
法律分析
分公司是可以独立签合同的;但分公司在进行签合同的时候就要有总公司来进行授权,从而保障总公司的利益,但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要总公司来进行承担,从而才能确定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分公司是和总公司一体的,是属于一个公司,但一切的权利都在总公司,如果分公司要进行对外签订合同,那么就需要征得总公司的同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分公司一定要和总公司协商好,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好双方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